《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發布,1種防水卷材被限制使用,8種防水材料被禁止使用
防企網訊: 3月1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聯合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以下簡稱:2014年版目錄)的通知。
通知指出,為保證建設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建材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56號)和《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管理辦法》(京建材〔2009〕344號),現將2014年版目錄予以公布。
2014年版目錄共分推廣使用的建筑材料、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和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三部分。在9種推廣使用的建筑材料中,無一建筑防水類材料;在31種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種,使用明火熱熔法施工的瀝青類防水卷材被禁止使用;在54種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中,雙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和溶劑型冷底子油、石油瀝青紙胎油氈、芯材厚度小于0.5mm的聚乙烯丙綸復合防水卷材等8種防水材料被禁止使用。
被限制使用的防水材料見下表:
被禁止使用的防水材料見下表:
此外,通知還規定2014年版目錄中未列入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國家和北京市有政策和標準規定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按政策和標準規定執行。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建材產品,在本通知下達前已經設計并在本通知規定生效后用于建設工程的,由建設單位負責與設計、施工單位協商修改設計。
通知要求北京市規劃委勘設測管辦負責對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的監管。各審查機構應將2014年版目錄作為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內容之一,對于違反該規定進行設計的項目,不予核發《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市和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監督檢查發現使用列入禁止使用2014年版目錄材料、設備的,依據國務院《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規定,責令改正,并進行立案查處。對向建設工程供應限制或禁止使用建材產品的供應企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本市建設工程材料供應企業市場行為信用評價管理系統予以公示。
(文章來源:中國建筑防水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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